安庆中海都汇滨江项目YJ07-2101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于2021年8月27日审定,规划4栋商业建筑和1栋配套建筑。目前,配套建筑S7#主体结构已封顶。为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招商需求,建设单位申请调整如下内容:
-、地上建筑调整:
1.在建筑单体位置、风格不变前提下,S3#塔楼由23F调整为20F,S8#塔楼由23F调整为22F;S3#、S8#裙房由5F降低为4F;并对平面及立面进行相应优化;
2.为满足招商定制需求,取消S5#单体,S6#建筑高度由23.9m改为31.6m;并对平面及立面进行相应优化;3.在建筑单体位置、风格不变前提下,S7#平面及立面进行局部优化。
二、交通组织调整:1.静态交通:为避让独秀大道市政排水管线,综合地质条件取消港青路下方地下车库,J07-2101地块地下建筑面积由19579.84平方米(含港青路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调为16974.13平方米,地块内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由507辆增加至514辆,其中地上由107辆增加至140辆,地下由400辆减少至374辆,地下非机动车数量由1004辆调整为889辆,地下车库轮廓线相应调整,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2.动态交通:结合实际情况,港青路地面通行更为便捷,参考合肥等地拆除过街天桥案例,取消港青路上方人行天桥;S6#南侧港青路增加车行出入口。
调整后建筑面积由79346.3平方米调整至74436.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由33.69%调整至34.86%,绿地率由25.26%调整至25.01%,满足出让合同和规划条件要求。调整方案于2024年10月9日,经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4年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中海都汇滨江项目YJ07-21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 中海都汇滨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中海都汇滨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