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安庆市实际,就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提出意见,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据悉,该意见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意见提出
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意见提出
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缴存人在安庆市购买住房,或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84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2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意见提出
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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