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2】027号、028号、02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庆自然出字〔2022〕 027号 |
东至抵段山路、南至秦淮路、西至秦潭路、北至荔塘湖路 |
189803.55㎡ (约284.85亩) |
二类居住用地(R2) |
<2.2 |
≤25% |
≥35% |
70年 |
91100 (约320万/亩) |
18220 |
庆自然出字〔2022〕 028号 |
东至白水湖公交首末站,南至荔塘河,西至空地,北至荔塘湖路 |
4497.09㎡ (约6.75亩)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加油站)用地 |
<0.5 |
≤30% |
≥15% |
40年 |
2025 (约300万/亩) |
1013 |
庆自然出字〔2022〕 029号 |
东至泉河路,南至安风路,西、北至空地 |
4652.04㎡ (约6.98亩))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加油站)用地 |
<0.5 |
≤30% |
≥15% |
40年 |
2100 (约300万/亩) |
1050 |
备注: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组织的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庆自然出字〔2022〕027号地块
1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
2. 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庆自然出字〔2022〕028号、029号地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批准文件或商务部门书面出具的成品油经营预核准相关文件。
2.庆自然出字〔2022〕028号、〔2022〕029号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
3. 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庆自然出字〔2022〕027号、028号、029号地块
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2年7 月 9 日 至 7月19 日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4012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经开区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19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 7 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7 月27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7 月 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2年 7月 21日上午9:00。
挂牌日期:2022年 7 月19日至2022年 7 月 29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 7月29日上午9:00止。
2.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3.竞买人须于出让活动时间前20分 钟到达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候。由工作人员组织进入公开出让活动现场。
七、特别说明
庆自然出字〔2022〕027号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以在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1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3.用地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4.地块内需要建设15班幼儿园,独立占地面积不小于7698㎡,建筑面积不小于5004㎡;社区综合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竞得人负责日常管理);养老用房不小于300㎡;上述产权无偿移交给经开区管委会。人防设施(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救护站)产权按照规定移交给政府部门。
5. 地块内含有托儿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站,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
6.出让地块按照现状在60日内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移交手续。出让地块沿红线边的雨、污水管道及电力井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庆自然出字〔2022〕028号、029号地块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2.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3.两宗地块内均需要建设1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建成后由竞得人进行日常管理,产权无偿移交给经开区管委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3.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 安庆土拍
- 安庆土地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