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安庆买房 >安庆楼市 >前房主未迁出 对卖房人有影响吗

前房主未迁出 对卖房人有影响吗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8-07-12 17:14:57

案情回顾

邓女士花496万元购买了李先生所有的一套房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时限,并提出,过户前李先生将房屋内所有户 口迁出。任何一方逾期履行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按日计算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邓女士按约定付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该房屋内尚有原房主马某一家3人未迁出。于是,她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自取得房屋产权证起至对方迁出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

李先生辩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经告知邓女士该房内有前房主等人的户 口,自己家的户 口已经迁出,因此并未违约。而且涉案房屋的户 口没有占用学区名额,未给邓女士造成损失,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的补充协议约定,虽未能在过户前将房屋内所有户 口迁出是前房主原因,但李先生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支付邓女士5万元违约金。

法律提示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违约金,是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情形时预先约定的责任承担方式,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违约金调整的目的,是充分补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并适度惩罚违约方。调整违约金,应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出卖人或其他人是否迁出,对买受人迁入并无实质影响。但房屋上有产权人之外的户 口,一般会对产权人再次出售房屋时的价格及房屋拆迁时的户 口产生影响,但非必然导致损失发生。


免责声明:此信息来源于凤凰网 ,版权归原作者。吉屋网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无偿服务,在网页上展示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loupan@jiwu.com)。
买房交流群-58群(356)
  • 森:时代倾城怎么样,值得买吗?
  • 时光机:挺不错的啊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Lucas:周边环境还可以
  • 小鱼鱼:值得入手
  • 贤:我老婆挺喜欢的
3057人正在热聊楼市